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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5人死亡!“福景001”船案主犯一审获刑10年

2024-04-18 18:20:50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 阅读
2023年5月31日,中国海事局公布广东阳江“7·2”“福景001”起重船风灾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7月2日,“福景001”在广东阳江锚泊时受台风“暹芭”影响走锚,事发前实际在船30人,但其谎报在船仅9人,船只实际控制人许某否定公司管理人员请求外部救援的建议,错失救助时机,船体触碰海上风电场风机桩后断裂沉没,最终4人获救,25人死亡,1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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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24年4月17日,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军、吴建亮、杨海、初乃涛等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案,以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许军有期徒刑十年;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军是“福景001”船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吴建亮、杨海、初乃涛是“福景001”船的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6月30日8时,“福景001”船到达阳江No.2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避风。2022年7月2日,受台风“暹芭”影响,“福景001”船出现断锚、走锚现象,并有人员受伤,后被台风吹走无法控制,撞上阳西县沙扒风电场风机桩,造成多人伤亡、失踪的重大事故。

海事局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相关企业及船舶未按要求撤离人员,谎报留船人数,船舶走锚后未及时请求帮助,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风灾事故,被告人许军和船舶管理公司负直接责任。事故发生后,“福景001”船所属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金。

法院认为,“福景001”船避风期间,被告人许军等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强令、组织他人冒险作业,谎报留船人数,未及时组织救援,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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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 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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