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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安全案例汇编》第四部分 案例一

2016-10-23 09:56:14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 阅读

案例一:朱某的潜水事故

1960年4月16日,某单位助理潜水员朱某在某地军舰打捞工程作业中,因操作不发,被突然坠落的水泥块压住后窒息死亡。

事件简述

1960年4月16日,在军舰打捞工程作业中,朱某接替王某进行舱室内的除泥工作。朱某开始潜水作业约3小时左右,接听水下电话的王某忽闻朱某在水下发出被压的呼救声,立即通知在附近工作的潜水员王某、李某和沈某等人前往营救。由于军舰口和舱室狭窄,抢救人员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将压在朱某身上的积泥和约一吨重的水泥块冲移将其救出。出水后发现朱某的潜水衣已破损漏水,人已停止呼吸。医师立即为朱某打强心针、输送氧气并做人工呼吸,并用汽艇转送至江阴医院,途中继续进行人工呼吸,但终因窒息过久抢救无效而死亡。

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多年来沉船部件已发生变化,沉船内的水泥块与原来的铁板或其它结合物已脱离连接,只是受淤泥的支托;同时因沉船横倾大于70°,形成了水泥块高悬在潜水员顶上的情况。以至当淤泥被冲除后,发生水泥块突然坠落压住潜水员的后果。

教训及预防措施

思想麻痹和操作不当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教训。事后了解,上午冲泥时,潜水员王广裕发现有一小块水泥角露出,但不能肯定,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朱某潜水冲泥时,没有由高处冲到低处,属于操作不当,以至水泥块突然坠落,造成自己压后窒息死亡的事故。

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该单位要求各生产队潜水员在以后打捞沉船进行除泥作业时,必须遵守由高处冲到低处的操作规程,禁止先从低处冲泥;另外潜水员在进舱工作时首先应将可能动摇的船上附件一律拆除或绑扎牢固,以防任何物体发生突然坠落。

最后要求各队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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