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收费标准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调解案件收费办法
当事人申请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调解,应当按照协会制定的标准,预交调解费用。调解费用包括:注册费、日常管理费和调解员报酬。
一、注册费
申请人申请调解时,向协会缴纳案件注册费用500元(人民币,下同)。该费用不因任何情形退还。
二、日常管理费
争议金额(人民币) | 日常管理费(人民币) |
100,000元以下 | 争议金额的1%,不少于150元 |
100,001元至500,000元 | 1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
500,001元至1,000,000元 | 3500元+争议金额 500,000元以上部分的0.4% |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 6500元+争议金额 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5% |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 8500元+争议金额 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5% |
10,000,001元以上 | 10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4% |
1. 日常管理费包括:工作人员服务费、邮递费、通讯费、场地使用费、一般办公设备使用费以及其他为调解支出的费用。
2. 争议金额不能确定的,由协会确定日常管理费用。
3. 当事人约定在协会之外的其他地点进行调解的案件,日常管理费减收50%。
三、调解员报酬
争议金额(人民币) | 调解员报酬(人民币) |
100,000元以下 | 争议金额的2%,不少于350元 |
100,001元至500,000元 | 3,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元以上部分的1.1% |
500,001元至1,000,000元 | 7,500元+争议金额 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 14,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2% |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 20,000元+争议金额 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15% |
10,000,001元以上 | 30,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8% |
1. 以上标准为一名调解员报酬。当事人约定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调解员调解,则按照增加的人数加倍计算。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当事人另行承担。
2. 争议金额不能确定的,由协会与调解员协商后确定。
3. 当事人和调解员就调解员报酬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约定调解员报酬按小时计算的,其每小时收费标准由调解员提出。
4. 因调解员报酬产生的除调解员个人所得税之外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应税费,由当事人承担。
四、退回费用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所预交的日常管理费超过5000元部分,协会可酌情退回,但退回比例最高不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的50%。
调解员报酬不退,但调解工作时间较短,调解员报酬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可酌情退回。双方当事人与调解员对调解员报酬的退回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