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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1-12-29 15:34:09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 阅读

关于2011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     2011年12月29日

理事长、各位副理事长、各位理事:
  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本会遵循“立足服务、自律管理、创新务实、促进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能动的落实年度计划,整体工作运行有序,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受理事长委托,现将2011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潜水打捞资格、资质自律管理工作
  ——完成协会专家组和审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专家组的整体水平,扩大专业代表性及权威性,更好地发挥行业内各相关专业门类的高级技术人员的特长,经本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调整了一部分原专家组成员,增补了一部分包括一名院士在内的业内知名专家,现专家组成人员也由原来的39人增加至4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已达近90%。
  经本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对潜水打捞资格资质审评委员会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审评委员人数由原来的28人扩大到3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已占83%。提升了专家组的整体水平,扩大了专业的代表性、体现了公正性及权威性。
在对专家组和审评委调整和加强的同时,修订完成了《潜水打捞资质资格审评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工作程序、明确审评纪律,正式下发全部审评委员,以严格把握资格资质标准、保证审评工作的严肃性。
  —— 完成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的审评。
  根据《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及《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等级要求》的规定,继在去年初评的基础上,今年8月,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审核小组分赴全国相关地区,对去年通过潜水作业机构资质初评的69家自愿的申请单位进行了实地审验及复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复审报告,然后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潜水作业机构资质审评会议,形成审评会议成果,完全达标的16家,基本达标的47家,未达标的6家,从而顺利完成了本年度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的全面复审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条例》的颁布实施做好铺垫准备。
  —— 完成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审评。
  根据原交通部颁发的打捞单位管理规定和标准,在深圳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打捞资质审评会议,形成审评成果,顺利完成了46家单位55项打捞资质的年审工作,以及10家单位的打捞资质定级、晋升的审评工作。
  —— 完成潜水员从业资格证书年审。
  按照原交通部3号令的规定,协会自费对111家单位,1021名潜水员证书进行了年审。今年下半年的潜水员证书的年审工作正在进行。与此同时,截止今年11月底,还为完成经过专业培训的378名新潜水员办理了从业资格证书。
  ——完成了潜水培训管理规定的补充和制定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对潜水培训机构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满足会员单位对潜水打捞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针对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潜水培训机构工作会议并取得了共识。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完成起草包括培训的组织、成本控制、规范运作、安全控制、师资条件、培训质量、资源共享、合理收费等内容在内系统完整的《潜水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为明年正式发布实施做好了准备,并进一步改变了培训的“随意性”,避免了内部不正当竞争,杜绝了变相的买证卖证等违规行为。
  ——完成了急需人员的培训工作。
  今年举办潜水作业机构C类安全员培训班两期,69家单位169人完成了培训并通过考核。本次会议结束还要开办A类安全员培训,目前报名人数超过100名;
  举办了潜水医学技士培训班一期,共有29家单位的39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核;
  举办了打捞工程技术研习班一期,共有18家单位的29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核。
  上述培训工作,为申请潜水作业机构资质和解决打捞工程技术人员短缺创造了条件,打下基础。

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的基础性建设
  围绕行业发展建设重点、着重加强潜水打捞行业的行规行标、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工作。针对《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及等级标准》、《潜水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潜水培训机构条件》、《潜水行业指导价格》、《潜水作业规范文明本》、《行业建设评定标准》等9个规定和标准在近两年的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会员的合理建议,进行补充和完善,为明年正式发布做好了准备。

三、完成了交通运输部下达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协会承担的《潜水及水下作业通用规则研究》项目,通过立项审查后,按照研究大纲和合同要求,已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了《调研报告》、《指导意见》、《功能模块及目录引索》和《研究报告》等阶段性成果,等待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组织验收。在此同时,完成了美国、英国及欧洲医学委员会的潜水医学标准共计140万字的翻译和整理工作,将连同我国颁布或即将颁布实施的64个与潜水有关的标准汇编成册,供会员及专业人员参考和研究。

四、完成了打捞合同规范文本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针对行业建设与合同管理的需要,组织专家完成了包括租赁和承包两个中英文《打捞合同规范文本》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完成审批程序并发布试行,受到会员单位欢迎。

五、完成了打捞资质管理办法及其标准送审稿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潜水打捞行业管理的通知》(交救发[2011]319号)中“深入研究潜水、打捞行业发展状况,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科学、完备、公平、有效地潜水、打捞单位和潜水人员从业资质资格体系,切实履行行业自律职责”的要求。在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精干人员起草了《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打捞资质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六易其稿,并经专家审定后,完成送审稿,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加强宣传和推广行规行标建设成果
  通过组织协调和精心准备,分别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等四家主流媒体和行业专业报纸以整版公告形式,将试行的《行业自律公约》、《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及等级要求》等五个规范和标准刊出,以达到树立行业整体形象,打造专业服务品牌,提高会员企业竞争力,全面提升潜水打捞行业社会认知度的目的。

七、完成修订《中长期发展规划》
  根据本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对《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的要求,组织力量,认真研究规划目标及常务理事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原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明确规划建设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归并了重点任务,完成了内容修改工作。现提请会议审议的送审稿要素规整,内容集中,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整体趋于成熟。

八、设立烟台办事处并挂牌开展工作
  经本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并报请交通运输部及民政部批准,成立了第一个异地分支机构——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烟台办事处,并于11月18日正式挂牌开展工作。此举将加强环渤海地区会员的自律管理、信息服务、会员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发挥其应有作用。

九、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继2008年9月我会与ADCI在北京签署了《结为良好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2010年宋理事长率团访问ADCI,就双方合作等进行了广泛会谈之后,2011年2月,又首次组团赴美国参加包括潜水技术、ROV和水下工具等综合性技术交流的全球顶级会议和展览会。在美期间还参观考察了饱和潜水制造厂家。展示了我国潜水打捞行业的形象,扩大了国际交往,学习借鉴了发达国家企业的管理经验,了解了潜水打捞技术及装备发展趋势,促进了我国潜水打捞行业及会员的发展与进步,达到了出访的预期效果。

十、重视并积极发展会员
  按照《章程》规定的条件,积极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截止到今年12月,入会会员总数达到202家。本年度新入会会员达到34家,与去年同时期相比,增加幅度为33%,与协会成立初期相比增幅为80%,会员的发展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十一、完成了网站域名所有权变更及网页改版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交流、业务办理与扩大宣传的工作力度,在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增加投入,先后完成了原网站所有权变更手续和改版工作,建立了数据库,增设了资质资格查询系统。更换服务器和改版之后,营运商更加稳定,网站的功能更加丰富,工作更加高效,为打造一流的门户网站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还对《潜水打捞工作简讯》的组稿方式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编辑力量,改进了栏目设计,顺利完成年度出刊任务并逐步提高内容的含量和质量。

十二、积极参与和支持主要活动
  在中国救捞陈列馆筹建期间,本会认真协助做好展品征集工作,积极向全体会员发出征集号召,得到了有关会员的响应和支持。浙江蛟龙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海大打捞工程有限公司捐助资金(海大同时还提供了“参与金塘大桥抢险吊卸坍塌桥梁”工程的相关材料);舟山东海水下工程公司、舟山市东达海上打捞工程有限公司、舟山海大打捞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海腾海上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满洋船务有限公司为潜水及水下作业通用规则研究项目赞助了不同数额的资金,为该研究成果的取得做出了贡献;广州潜水学校受协会委托,作为公益活动三次为广东数百名渔民潜水员进行安全培训,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此谨代表协会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十三、顺延计划的两项工作
  由于今年在计划外增加了调研、起草、制定《打捞资质管理办法及其标准》,该项课题,牵扯精力很大,从时间和人力上无法保证行业建设评定和《行业发展战略和市场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如期完成,但目前已完成了基础工作,将调整推迟,列入明年工作计划。

十四、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行业内潜水及打捞活动竞相压价的不良竞争问题依然存在,价格越做越低,致使外籍船舶所有人和保险人从中大受其益,我国打捞人、潜水服务商权益无法保障,会员普遍反应强烈。为此,建立行业协调机制和自律管理办法不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而另一方面,违规借用“资质”或“资质挂靠”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无资质的企业或自然人进入潜水、打捞市场,通过破坏性的报价扰乱了市场秩序,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对此,也有必要加大资质管理力度,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改变目前的不规范的行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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