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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纪之光”轮沉船成功打捞的情况介绍

2016-12-07 13:00:52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 阅读

  作为目前国内已知海域最大吨位、最大水深的沉船“世纪之光”轮,18万吨的该轮遇险后于2010年5月沉没于水深65米的山东威海成山头东北约25海里处。我会常务理事单位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克服大深度、大体积、大难度等的不利条件影响,历时近5年时间将该轮所有货物和船舶残骸打捞上岸。2013年8月遵照交通运输部何建中副部长的指示,我会宋家慧理事长在部海事局、部救捞局及山东海事局的袁宗祥局长陪同下,曾到现场考察打捞情况,此后我会一直密切跟踪该轮的打捞动态与情况,目前根据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及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的材料,经我会调查证明,“世纪之光”轮沉船残骸实际打捞工作已于2015年5月结束。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满完成了“世纪之光”轮沉货和沉船残骸的全部打捞工作,并创造了我国在大深度、大吨位沉船打捞的新记录。
  现将我会掌握的“世纪之光”轮沉船打捞情况介绍如下:
  一、 事故概况
  2010年5月2日,香港籍货轮“世纪之光”与利比里亚籍货轮“海盛”轮在山东威海成山头东北约25海里处发生碰撞,导致“世纪之光”轮遇险后沉没。
  (一)沉船位置: 37°38.450‘N/123°07. 540’ E。 
  (二)沉船水域情况:沉船点实际水深65m,海底泥质为沙性硬质粘土,沉船陷泥约 4m;海流速度高达3节。 
  (三)沉船状态:沉船艏向约为140°,由于沉船的尾部断裂,船首甲板水深50m;船中5#、6#货舱交接断裂处水深43m;7#-8#货舱左舷水深约52米。测得沉船最浅点距离水面约20米;从8#和9#货舱处断裂后的沉船艉部残骸形成倒竖状立于海底。
  (四)存油情况:因资料丢失,根据询问笔录、船员回忆等调查情况,事发时该轮上存有油类污染物546.4立方米。

  二、沉船资料 
  船名:BRIGHT CENTURY     船籍港:中国香港
  呼号:VRVK9            IMO:9138977                          
  船舶类型:散货船        建造日期:1997年6月
  总吨:90267            净吨:56641
  船长:289米            型宽:47米
  型深:24米             主机功率:19480千瓦 
  船级社:NK             船体材料:钢材
  船舶所有人:TRIUMPH SEA LTD
  船舶管理公司:SCHULTE SHIP MSNSGEMENT-HKG
  建造厂:DAEWOO HEAVY INDUSTRIES LTD,KOJE SHI KOREA.
  三、沉船处置概况
  沉船历经六个阶段:沉船应急处置、水下抽油作业、沉货打捞、爆破解体作业、残骸打捞清除、扫测及通航安全核查
  (一) 应急处置概况
  2010年5月,经天津海事扫侧大队对沉船水域进行扫侧后,山东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天津海事局航标部门设立浮标,2010年6月,经舟山市东海打捞公司探摸后,向山东海事局提交了 《“世纪之光”沉船探摸竣工报告》,同年7月,山东海事局组织召开《“世纪之光”轮(沉船)通航环境影响分析与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评审会议,确定沉船全部打捞清除处置方案。
  (二) 水下抽油作业概况
  2010年8月,船东方代表与舟山市东海水下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抽油合同。同年11月,舟山市东海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抽油工作,共抽取残油(含油污水)373.26立方米。为确保船舶内再无残存油类,经施工单位探摸检查,并进行了录像证实后,12月,山东海事局组织召开了“世纪之光”轮水下抽油作业阶段性验收审查会,专家一致认为水下抽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清油效果。

  (三) 沉货打捞情况
  2011年3月,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价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签署《“世纪之光 ”轮的船载货物水下整体销售合同》,取得了“世纪之光 ”轮货物所有权。同年4月,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向当地海事部门提交了《“世纪之光”轮水下探摸报告》、《“世纪之光”轮的船载货物水下整体销售合同》及《“世纪之光”轮沉货打捞方案》,当地海事部门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6月,当地海事部门组织召开了“世纪之光”沉船沉货打捞安全管理会议,并制定安全监管方案后,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派船进场开展沉货打捞施工,沉货打捞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当地海事部门采取多方举措,严格做好沉货打捞监管与服务工作,截止2014年底,共完成“世纪之光”轮沉货打捞120000吨,沉货打捞基本结束。
  (四)爆破解体作业情况 
  2012年5月,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与“世纪之光”沉船船东委托人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世纪之光”沉船清除打捞协议》。6月,山东海事局组织了“世纪之光”沉船打捞清除通航安全评审会议,明确了沉船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方案。7月,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了“世纪之光”轮沉船爆破打捞工程水工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手续,该施工方分别在2012年8月至10月间,分六次完成了“世纪之光”沉船爆破作业,水下爆破解体阶段共投入施工船舶42艘次,使用爆破专用炸药15吨,经探摸,沉船位置最浅处(驾驶楼位置)水深距海面约40米,达到了爆破预期效果。
  (五)残骸打捞清除情况
  “世纪之光”轮沉船爆破结束后,经山东海事局多次组织召开“世纪之光”沉船残骸打捞清除专题会议,2013年5月底,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船舶至沉船现场开始残骸打捞清除作业,截止2014年底,共打捞沉船残骸约3万余吨,残骸打捞清除工作基本结束。
  (六)扫测及通航安全核查情况
  2014年底至2015年1月,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了三次扫测工作,2015年2月,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出具的《威海海域“世纪之光”沉船打捞后扫测技术报告》及扫测图后,3月,山东海事局组织召开“世纪之光”通航安全核查会议,并出具“世纪之光”轮沉船打捞清除通航安全核查意见。5月,烟台航标处撤除浮标,同年6月,山东海事局发布“世纪之光”沉船清除航行通告,标志着国内已知海域最大吨位沉船的打捞处置工作正式结束。

  四、我会对此事件的调研
  “世纪之光”沉船打捞工作开始后,我会积极协调会员单位参与有关通航保障和施工作业等工作。期间于2013年8月我会报请何部长批准后,由宋家慧理事长会同相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前往“世纪之光”轮打捞现场实地考察和调研,实地考察和调研期间,领导和专家们头顶烈日,冒着酷暑,在打捞现场进行细致耐心的指导和帮助,献计献策,为该轮的成功打捞保驾护航,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何部长。2016年11月,我会经走访调研山东海事局、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并与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沟通后,认为沉船处置工作结束并达到预期目的,沉船水域已达到安全通航条件。我会为该沉船的打捞方案和该水域通航保障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帮助,为沉船的有效清障和国家水域的综合水体环境长效保护与开发利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五、我会会员单位起到的积极作用
  我会常务理事单位连云港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在该沉船沉货打捞、爆破解体作业、残骸打捞清除、扫测等工作过程中,克服沉船深度大、体积大、作业工艺难度大等不利条件带来的影响,主动出击,积极作为,该公司为“世纪之光”沉船打捞进行了科技研发与创新工作,投入使用其自主研发的自重260吨、闭合剪切力4000吨的“大力500T”抓斗;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沉船残骸打捞作业效率,该司在2013年投入使用自主研发的自重500吨、闭合剪切力4800吨的“大力800T”抓斗。该抓斗获得世界纪录协会颁发的《世界最大的水下打捞抓斗》证书。以上设备的投入和使用,为沉船的全面清障打捞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该公司为沉船和沉物最后的清除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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