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在全国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宪法和宪法实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体系,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古人说:“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2018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来源:中社部信息宣传中心
